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由人事部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来,截止2004年底,已顺利举办了八次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累计考试合格人数达2.9万余人。
2005年是第九次全国统一考试,为了更好地使考生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便于考生复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现就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仍旧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1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是:
9月9日,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9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1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的规定,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应届大学生不能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向考试组织部门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同时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三、免试条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可申请免试相应考试科目。具体规定如下: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门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技术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技术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考生在报名时应现场出示资格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免试科目。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怎样计算的?
答:对参加不同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不一样。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即有一科获得免试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最后一年最后一科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人事部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章中没有相关规定。
六、申请考试成绩核查有何程序?
答:根据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查卷。核查内容包括对查卷申请人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如在查卷中发现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更正,并于下一年度考试报名开始前通知有关部门和查卷申请人,对查卷申请人成绩没有发生变更的,将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七、何时开始报名?报名程序有哪些?
答: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底,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将根据要求,确定具体报名时间。请广大考生留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及各地评估协会、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相关考试宣传资料。
报名程序一般为: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照片等,申请免试科目的还需当场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并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同时需按标准缴纳报名费。
报名的详细程序请参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及安排。
八、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考试辅导教材有哪些?何处购买考试辅导用书?
答: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用书包括《考试大纲》、《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及《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相关法规汇编》和《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综合习题集》。考试辅导用书均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编写、出版,由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考生需在报名点预订教材。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自2003年起不再组织编写《历年试题汇编》。
2005年的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前年度有一定变化,目前正在修订中,预计将于4月正式出版发行。